并建安监字[2013]18号
各施工、监理、租赁、安装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问题,我站决定于2013年6月到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施工单位结合当前的安全形势针对各自项目部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要害,突出预防,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下列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及审批,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四)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及拆除,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未经施工单位组织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
(五)作业规程或施工方案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上岗,建筑施工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各参建单位要加大对施工材料制售环节的管控力度,杜绝未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残次、报废起重机械和严重弯曲变形、锈蚀等劣质钢管、扣件流入市场和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台账,形成闭环管理。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完善的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消除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各施工、租赁安装单位对各自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危险源;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加强旁站监督管理;太原市安监站将对省、市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工程进行抽查,对拒不整改或隐患较多的我站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0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