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信誉、讲效率、求发展为己任
新闻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2017年中国建筑业大事件!发布时间:2018-01-10  来源:本站   访问量:

2017年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一年,连续的改革政策出台,不停的取消各种建筑业资质,在今后建筑业的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肯定不会,但在2018年里国家绝对会对建筑行业会加紧管理,规划市场做进一步的调整。今天,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2017年建筑业发生的哪些政策的改革和资质的取消!


了解详情


一、招标代理资格全面取消


12月28日住建部正式公布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公布,宣布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终结。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住建部将对取消后作如下规定:


1、监理信息保送和公开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负责,并及时核实其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


2、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3、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5、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市场秩序。


6、推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宅表代理行业规范发挥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住建部出新规定关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


1、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招标人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5、“信用”将作为项目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公开信用承诺,并将其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同时也是投标人资质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


6、业绩要求: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包括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含有高度5米以上的高堆土、高度3米以上的假山工程)。


三、《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印发


此次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以下简称“2017版”)的内容包括10个大项107项技术。与2010版相比,主要有3个方面的变化:


1、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注重跟进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等相关需求。


2、加强建筑业重点、热点领域的技术应用,尤其是突出了装配式建筑、抗震、节能、信息化等热点领域和前沿技术,新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章节,“绿色施工技术”中新增施工噪声控制技术、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利用、绿色施工在线监测及量化评价等8项新技术。


3、全面升级、优化基础性技术。对旧版重新梳理、吐故纳新,删减、归并54项,更新升级24项,新增53项,其中对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机电安装、模板脚手架等技术均进行了大幅更新和补充。


四、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新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其中,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五、《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对于原先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很大变动,例如: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


明确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承接项目规模。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六、《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发布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人社部2017年9月15日最新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接下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 实行清单式管理: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4、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


七、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各地方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可以分开建设,也可以合并建设。


到2017年底,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应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有一个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2018年,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八、“取消”项目环评单位资质管理


国务院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减轻企业负担,明确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等等费用全都免了!


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程序,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


九、招投标大变革


1、发改委10号令||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招标信息10年内可追溯!


2、财政部87号文|10月1日起《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3、发改委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数据 10 年内可追溯!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


原《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于2000年发布实施。随着建筑设计市场的发展变化,在建筑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项目范围过宽、招标办法单一、建筑设计特点体现不足、评标制度不完善、评标质量不高等问题逐渐凸显,新《办法》自5月开始实施。


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或将被取消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发改委明确,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


十一、推进四库一平台建设


6月21日住建部发文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业绩补录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


2017年业绩补录将延迟到2018年1月31日。


十二、工程质量保证金降至3%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基础上,自7月1日起推出的新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1、工程质量保证金重大变革!7月1日起,预留比例由5%降至3%。


十三、先参保,再开工


2月,国办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3月2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提高新开工项目的参保率,目前全国平均参保率为94.96%;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十四、《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出台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发布“2017年工作要点”,其中重点提出了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四大措施,包括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等。


2017年3月23日,住建部正式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11月,公布了全国首批30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首批195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十五、装配式定额及三大标准执行


2017年新的标准出台,《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新标准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标准里面包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措施项目等四章。


2017年6月1日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装配式建筑三大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正式实施。


2017年是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的一年,从整体规划到标准规范体系,从产业配套能力到建筑队伍建设,都将获得突破性进展。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紧跟产业发展的步伐,提早布局装配式建筑市场,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建设管理能力,方能顺应市场需求,获得长足发展。


十六、住建部正式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


12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房[2017]75号


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此前有关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十七、87号文全方位规范PPP项目


6月初,财政部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87号文规范了地方政府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确定的服务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十八、一级建造师泄题今年“雷同卷成绩有可能要取消”成绩延迟公布!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泄题事件搞的沸沸扬扬,听到最多的就是今年又泄题了、原题泄露了、所有题目的标准答案全部泄露了。一时间,网络上一片哗然,太多辛苦备考的考生心里哇凉哇凉的,许多学员感慨:辛辛苦苦奋斗一年,抵不过考前三页纸。考前几个小时,有的学员在网络上就看到了原题,考完之后,才知道这是今年考题的标准答案。随后住建部联合公安部门介入调查,那么现在很多考生都在关心官方最终会如何处理,还有就是今年的成绩是否会正常公布,具体什么时间公布,具网络传言今年成绩因泄题“雷同卷成绩有可能要取消”成绩延迟公布!具体公布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十九、建筑资质的取消与合并


工程咨询资质、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已取消: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


设计一体化资质已取消


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园林绿化资质的项目自然而然地归类到市政公用资质,因为园林绿化项目本来就属于市政公用的一个分类。所以办理市政公用资质的公司也在后半年急剧增加。


招标代理资质即将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


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二十、未来资质走向还是简化和取消


在住建部发布的多个文件中,都对资质简化做了相关阐述,例如对资质的总体管理办法,以及具体简化的资质类型等。


未来的资质走向还是简化和取消,例如面临重大改革的劳务资质和招标代理资质。劳务资质取消一直在进行试点,而招标代理资质取消也多次被拿出来讨论,有不少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已经被取消了,例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等。


2017年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井喷式增长,就目前申报看来在新特级标准出台前特级将持续井喷增长,


工程资质将面临变革,资质改革必定还会如火如荼。


二十一、监理资质与注册人员脱钩,工程造价资质大调整


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对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作出部署。虽然“建筑师负责制”制度到目前还只是“半只未落地的靴子”,其中提到:适应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的改革要求,结合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试点由建筑师委托工程监理实施驻场质量技术监督。监理从建设方的“乙方”变为责任建筑师的“乙方”。


意见还提出加快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健全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意味着在施工企业资质之后,监理资质也将不再与注册人员相挂钩。


住建部发布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二十二、一句话重点


1、自5月1日起建筑业取消“属地纳税”;


2、大力推行建筑工人实名认证,未来覆盖全国8万余家建筑企业的5000多万建筑工人;


3、国务院将对失信企业取消资质及吊销个人执业资格;


4、2017年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启动;


5、园林绿化资质取消;


6、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延迟至2018年1月31日关闭;


2018年建筑业将会出台哪些政策,建筑企业哪些资质会被取消挥着合并,让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网

团结、高效、敬业、进取公司现为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建设监理》理事会理事单位,山西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山西省民防协会理事单位,太原市
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太原工程咨询行业诚信自律联盟会员单位,太原市政府“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公司与太原市城建学院实行校
企联合,是太原市监理行业较早一家实行校企联合的单位。

服务热线:0351-4425309

邮箱:sxgdjl@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敦化南路43号
          嘉隆商务中心四层